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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代物流作业方案设计与实施”赛项裁判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09 10:43:50 培训部

 
 
各有关单位:
日前2016-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公布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的通知》中,由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物流行指委”)与联合申报的“现代物流作业方案设计与实施”赛项成功入围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高职组拟设赛项名单。为进一步提升大赛办赛质量,确保大赛公平、公正和健康有序开展,根据《关于推荐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的通知》现启动2017年“现代物流作业方案设计与实施”赛项裁判员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裁判员推荐
(一)推荐要求
裁判人员人选由各物流会员单位、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或相关物流企业推荐(1至2名)。
(二)裁判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严守竞赛纪律,服从组织安排,责任心强。
2.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两届及以上省级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执裁经验,熟悉本赛项所涉及职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4.从事本赛项所涉及专业(职业)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评判和评价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
5.自觉遵守《大赛专家与裁判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6.年龄原则上应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并按要求完成指定裁判工作。
二、推荐程序
2.拟推荐裁判人员注册并登录平台后,按照“专家信息维护”“执赛申报申请”(其中填选赛项名称: “GZ_2017039/现代物流作业方案设计与实施”,推荐单位类别:赛项执委会,申报职务:裁判,推荐单位:“GZ_2017039/现代物流作业方案设计与实施赛项执委会”)--“在线提交”的流程完成网上填报,并下载打印《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推荐表》,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推荐表(不能是传真或图片形式)一式两份提交至物流行指委审核。具体操作说明可参考附件。
3.所有推荐及报名信息经物流行指委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大赛执委会进行审核。
三、时间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及人员于2017年2月20日前完成网络填报,并将纸质盖章版推荐表(不能是传真或图片形式)一式两份邮寄至物流行指委(以邮寄日期为准)。
四、联系方式:
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上官士霞、肖敏
联系电话:010-68391375    传真电话:010-68391350
E-mail:wljzw@vip.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1310室 邮编:100834
 
 
一七年二月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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