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根据文件要求,2005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2007年2月6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国税函〔2007」146号),先后对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的197家物流企业进行了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工作。
为了掌握和了解物流企业税收试点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利于物流企业经营发展的税收政策,受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委托,承担了《我国现代物流业税收管理研究》课题。为此,和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开展了物流税收试点企业问卷调查,共收回有效调查问卷33份;于2007年6月22日在北京召开了“部分物流税收试点企业座谈会”,44家物流税收试点企业的负责人和财务主管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