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物流业税收政策沟通说明会。会议由贺登才副会长主持。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政司主管官员、部分重点物流企业负责人和财务、税收主管出席会议,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问题进行了沟通说明。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将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政策性文件相继出台。为使企业掌握政策要点,政府了解企业情况,中物联及时组织了这次会议。财政部税政司主管官员在会上介绍了这次改革的背景、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政策取向,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一个办法”和“两个规定”作了解读,并认真听取了企业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到会企业代表结合各自的测算数据和具体情况,提出了本次改革对物流企业的影响和急需进一步明确的主要问题。主管官员明确表示,根据规范税制、合理负担的原则,通过税率设置和优惠政策过渡等安排,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会增加或略有下降。
贺登才在总结讲话中,对本次改革的基本思路和目标充分肯定,对政府部门多次主动听取行业协会和企业意见,不断完善税收政策表示感谢。他指出“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是“国九条”的明确要求,也应该成为衡量本次改革试点成败的基本标准。他再次重申,物流业是新兴的服务业,应该明确“综合物流业务”的概念,统一税目和税率,支持仓储、运输、货代、快递等物流业务各环节一体化运作、一站式服务、一票到底业务,促进物流业快速健康发展。对于企业提出的交通运输业税率偏高、快递企业身份认定、存量资源处置、抵扣难点、涉外物流业务、新旧税制衔接过渡以及其他有关操作层面的问题,他汇总归纳企业意见,结合政府政策取向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贺登才最后表示,要尽快将企业诉求整理成文,报送政府决策参考。相信政府部门一定会充分考虑物流业实际,完善相关实施细则,保证本次改革达到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预期目的。(研究室供稿)